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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辦理或補助民間團體赴海外出席國際會議或從事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會籍名稱或參與地位之處理原則

教育部重申國內學者發表於國際或大陸地區學術期刊之論文列名原則,並應遵循「政府機關(構)辦理或補助民間團體赴海外出席國際會議或從事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會籍名稱或參與地位之處理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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